據法務部統計,4 年來平均每年因買賣、製造、吸食毒品等犯罪被判有罪人數都在 3 萬 5000 人以上,以民國 97 年 4 萬 1120 人最多,其中,因再犯被判有罪比率高達 85% 以上,又以純吸食毒品被判刑者為大宗。立委表示應整合毒品戒治體系,從社區、家庭體系幫助勒戒者戒毒。
親民黨立委張曉風也認為,毒品勒戒與戒治應從醫療、社工、甚至宗教等領域來考慮,政府應於勒戒與戒治所提供醫師、心理師、輔導員、社工員等人力,在結束勒戒與戒治後,再由社工單位輔導,建立健全的社會救助體系,協助煙毒犯根絕使用毒品。
法務部矯正署矯正醫療組長黃書益也表示,法務部勒戒所除了提供無毒環境供勒戒外,還引進心理師、社工員及宗教團體協助勒戒人戒除藥癮,但出了勒戒所後,「家庭、社會的支持」才能避免已勒戒成功的勒戒人再次吸食毒品。
記者孫偉倫 台北報導 NOWnews – 2012 年 7 月 16 日 下午 8:12